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是按什么算的?

2024-05-20 04:33

1.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是按什么算的?

副食品基金、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由谁收取?收费标准?

1、根据《惠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惠府[2004]88号)第四条第三项“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按承包工程造价的0.1%征收,由建设行政部门代征;” 
2、根据《关于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通知》(惠市规建[2003]250号)规定“2004年1月1日起全市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3、根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第六条“对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下同),按照最高不超过每吨1元标准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按照最高不超过每吨3元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第十条“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地方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征收,也可由地方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其他单位代征。”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是按什么算的?

2. 关于收取散装水泥基金的规定

没有这种名目,让对方出示收费标准。

3. 新型墙体材料 和散装水泥免收依据是什么

新型墙体的不知道,散装水泥的如下:
(一)征收依据
1、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凡袋装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使用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山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我省境内袋装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袋装水泥使用单位(不包括销售流通企业),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3、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第八条规定:水泥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4、《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2004年10月27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规定:生产袋装水泥企业以及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5、《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商改字[2007]14号)、《关于延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鲁财综[2007]2号)、《关于延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问题的通知》(淄经贸发[2007]32号)等文件规定:将2006年底执行到期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继续予以保留。在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办法未作调整前,继续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二)征收标准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对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按照最高不超过每吨1元标准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按照最高不超过3元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山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每吨缴纳1元;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每吨缴纳3元。其中,工程民用建筑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预缴2元;不能用建筑面积计算的道路、桥梁、水利、市政等工程,按工程建设概算水泥用量,每吨缴纳3元;水泥制品企业按袋装水泥的实际用量,每吨缴纳3元。

新型墙体材料 和散装水泥免收依据是什么

4. 房地产企业付的拆迁补偿费、规费(墙改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缴纳'契税'吗?

这个一定要交契税的
  
契税(Deed 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特点 
  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土地的权属关系转没转移到你们公司,和税务没多大关系,直接关系人是政府,如果您们完全从政府接受了土地,那必须缴税,如果没有完全从政府那里移交完成权属关系(这里应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就要和看与政府购买的合同,与政府协商,而且契税是浮动税率,可以与政府协商交最低的,还可以申请延期缴税,这个问题遇见过,最主要看当地政府。

5. 关于发改委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的费用是否应该收 请具体!谢谢 不是说2005年12月31日已经截止了吗?

没有废止,至今北京市建委依然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缴有专门的事项办理。没缴纳此两项费用,无法办理开工证。其他省市不详,无发言权。
北京市参照以下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细则》的通知(京财经二[20...   
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经二[2003]1427号)   
关于贯彻《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   
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

关于发改委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的费用是否应该收 请具体!谢谢 不是说2005年12月31日已经截止了吗?

6. 为什么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看各地的散装水泥管理办理就知道了,这也是一种强盗式的提倡方式,以防止袋装水泥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督促各施工现场使用散装水泥,总体上值得支持,不过办理退款时要注意对购买散装水泥合同、发票的保存,否则有可能退不了哦

7.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什么意思

我国水泥以前大部分水泥以袋装水泥为主,袋装水泥生产工序复杂,人力、物力成本消耗较大。欧洲等发达国家散装水泥比例大约达到了90%以上。我国为了大力发展散装水泥,推进散装水泥进程,在20世纪末期,建材行业大力开展推散工作,为此专门成立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什么意思

8. 什么是散装水泥保证金? 什么企业需要交纳?预缴还是怎样? 是交给谁的或者哪个部门的?

散装水泥保证金,顾名思义,就是为确保企业使用散装水泥而缴纳的资金,它属于全国政府性基金,征收年限由国家财政部规定。
一般来说,使用袋装水泥的企业和单位都需要缴纳。具体来说,就是建设工程单位和水泥企业、混凝土企业、水泥制品企业等。不过各地区规定可能略有差别。
一般来说,建设单位是采用预缴形式。水泥企业缴纳的形式一般是按月缴纳,有地方也存在按年缴纳的。
所有专项资金都是上缴财政国库,由各地的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征收,也存在委托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委托征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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